癸卯
丙辰
甲寅
乙亥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甲寅日元,生于季春,支类东方,一点丙火虚露,母众子孤。辰乃湿土,晦火养木,兼之癸水透干,时逢亥旺,母无慈爱恤孤之心,反有灭了之意。初运乙卯甲寅,尚有生扶爱子之情,其乐自如;一交癸丑带水之土,母心必变,子不能安,破败异常;至壬子,克绝其子,家破人离,自缢而亡。
二十三、子象
知孝了奏亲之方,始克谐成大顺之风。
原注:日主为子,生日得为母。如甲乙满局皆是木,中有一二水气,为了众母衰。其势要多方以安母。用金以生水,用土以生金,则成母子之情,为大顺矣,设或无金,则水之神依乎木,而行木火金盛地亦可。
任氏曰:了众母衰,母之性依乎子,须要安母之心,亦不可逆子性。如甲乙日为主,满局皆木,中有一二水气,谓子众母孤,母这情依乎子,必要安母之心。一不可见土,见土则子恋妇而不顾母,母不安矣;二不可见金,见金母势强而不容子,子必逆矣。惟行带水之金运,使金不克木而生水,则母情必依子,子情亦顺母矣,以成大顺之风。若行带土之金运,妇性必悍,母子皆不能安,人事莫不皆然也,此四章虽主木论,火土金水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