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常常出现在当今新闻中的一种可能的情况:当我们所同情的、那些处于困境中、面临着谋杀和压迫的人们为了团结不仅要游行,而且要为之战斗——代表他们而进行军事干涉——的时候。毫无疑问,我们不应草率地发动战争;我曾在其他地方指出过反对干涉别国内政的有力根据。[14]我们在底线主义意义上所能描述的每一种道德价值都不能为使用强力而辩护。我们更像是被号召为了“真理”呐喊呼吁,而不是为之而战斗。“正义”也是一样,靠外部人士的道德支持比靠他们的强力干涉可以得到更好的捍卫。我们甚至可以说,这种倾向是道德底线的一个特征。然而,有些时候,派遣武装人员跨越边界可以得到道德上的辩护——底线主义独自(彻底的底线主义?)规定其场合,独自确定其界限。
所以,我们的干涉如果不是代表“真理”和“正义”,那就是代表“生命”和“自由”(反对屠杀和奴役)。我们设想我们试图帮助的人们真的需要我们的帮助。可能仍有一些阻止的理由,但是,认为这些人愿意被屠杀或被奴役的想法不在其中。是的,一些我们认为是压迫性的东西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被这样认为。这种看法是我们自身的充量道德的一个特征,它不能够为我们提供军事干涉的理由。我们不能将这些人征募到我们自己的队列中来。但是,底线主义不仅在政治领域中适合于(某些)假定的情况,在私人领域中也是一样。比如说,我们将使用强力去阻止一个人自杀,但事先不知道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也许他自杀的理由根据他的道德共同体所认可的充量道德可以得到证明。即使如此,“生命”仍是一种值得重申的价值,捍卫生命仍是一种团结的行为。而且,如果我们为了尊重他的自杀理由而放弃强制性地捍卫生命,我们仍然可以批评提供了那些理由的道德文化:我们可能会说,这种文化对生命的价值不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