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教育学及教育学分支学科的发展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学主要分支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教育学分支学科分类标准
要想明确学科的分类,就必须探究学科的基本内涵。“学科”这一概念是从英文单词“discipline”翻译而来。学科的基本内涵有两个方面:一是学术的分类,二是教学的科目①。两者是有区别的,所有的知识分支都可以成为教学科目,但并非所有的教学科目都是知识的分支②,我国通常混同使用。《现代汉语词典》把学科释义为“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由此可见,学科的基本内涵就是指知识的分门别类,学科是知识分类的结果,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是专门化的学术组织或学术单位,人才培养是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③。
教育学作为一级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学科分类有三个官方文件可供参考:一是1992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92),教育学学科共分为19个具体的二级学科。尽管国家在2009年对《学科分类与代码表》进行修订,但教育学的学科分支数目没有变化,只是把学科代码的中间“·”符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