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的历史性贡献,恰恰在于他根据唯物史观的原则,从中国现存的最古老的历史文献入手,揭示中国古代社会面貌所具有的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性品格,从而廓清了中国古老史学殿堂所笼罩的神秘色彩和神圣气氛,还其本来的世俗的面目。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中国史学的科学化道路,当以此为起点。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有一篇导论,题为《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在这篇导论中,作者首先阐述了“社会发展之一般”的法则,即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划分为几个阶段及其变动原因的基本原理。导论的其余几节,如作者所说,是“根据这个缩写,回头来看我们中国社会发展的程序”[9]。作者依次概说了中国的原始社会末期、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直至“最近时代”的中国状况,并在最后一节“表式”出“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达阶段”和“中国社会的革命”,作为导论的结论。这篇撰成于1928年10月的导论,“好象坐起飞机的一样把中国三千年的历史展望了一次”[10]。尽管作者后来不断对导论中的许多论点,尤其是关于历史发展阶段之划分的论点有所修正,尽管学术界对作者原先的论点以及修正后的论点,存在种种异议,尽管直到目前,史学界对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过奴隶制社会,以及中国封建社会究竟起于何时,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等等。但是,不论哪一种意见,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作者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勾勒出中国历史进程及其阶段之划分的基本方向。这是因为,作者运用唯物史观来说明中国历史,即便这种说明是“粗糙”的,具有“草创”的性质,但这种说明终归获得了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品格。换言之,这正是作者创造性研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唯物史观之真理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在中国史学上的不同寻常的贡献,恰在于它的“粗糙”和“草创”。它好像是一件“古朴的艺术品”,产生于特定的时代;后人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反复雕琢,加以改进,但却始终不能取代它的独有的“古朴”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