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金日成视新颁布的法规为主体哲学和国家独立思想的创造性扩展,而绝不是否定。他曾经作出如下阐述:“自给自足的民族经济绝不是封闭的经济。相反,他要求在独立、平等和共同获益的原则上发展经济关系。”在这一基础上,朝鲜政府于1991年决定建立罗津—先锋经济自由贸易区,以求进一步改善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1993 年10 月,朝鲜颁布了《外国人投资法》等 10 多个法规,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以在朝鲜领域内建立合作企业、合营企业,可以在自由经济贸易区内建立和经营外国人企业;朝鲜将向外国投资者和外国人投资者出租必要的土地,出租期最长为 50 年。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金日成关于建立合资企业与罗津—先锋经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显著效果,但这些政策和实践却在朝鲜的封闭经济中打开了一个缺口,虽然作用不大,但带给朝鲜的效果和积极作用仍大于消极作用,这对于急于寻找解决经济困难的朝鲜领导层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缺口既然打开,朝鲜就不可能退回到封闭的经济政策中去,这为金正日的变革作了铺垫,提供了条件和必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