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致同意,浅沧那必杀绝对最强。
我和浅沧去找回镜霆和齐天,洪荒和御九天留在基地。
我们两人从阳台飞出,前往镜霆和齐天的位置。
“为什么耽美小说里,会有男扮女装的桥段?”忽地,浅沧问。
我愣住了,这个话题都过去多久了?他怎么忽然提起?
我们一起飞在城市上空,我仰脸看他。
他修长而高挑,女人的长发飞扬。
忧郁而文艺的气息,让他穿上女装丝毫不违和,还透出一种林黛玉般的楚楚可怜。
“既然男生喜欢男生,他又怎么会在那个男生扮作女生时心动?那他不该喜欢女生吗?”他看来对这个问题,真的很迷。
“……”他的问题把我差点给绕糊涂,我忽然都觉得他说得对。
我只有拍拍他的肩膀:“这种小说的受众大部分是女生,男女言情的时候,女生也爱看女扮男装的梗,而且言情小说里,很多时候男主是恋爱脑,不能太当真……”
浅沧垂下脸,丝丝缕缕的长发也随之滑落。
同样是女装,浅沧的长发就比御九天的长发看起来更加自然。
他似乎还是无法理解,垂脸低喃:“女扮男装……”
我看向手机,我们离镜霆和齐天越来越近了!
第67章 随手救人,就成男主,凉凉了。
我立刻冲破云霄,当我们从云海中而出时,沙雕了。
我们,果然还是天真了。
言情世界怎么可能只有现代都市?那真是太小看言情小说作者这个群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