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备忘录
当铺的来历
当铺是收取动产作为抵押,向对方放债的机构。旧称质库、解库、典铺,亦称质押,又有以小本钱临时经营的称小押。当铺多由私人独资或合伙经营。当户大多是贫苦百姓,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解放后取消,改革开放后,有些地方恢复当铺,其性质和办法同旧时不同。
当铺起源很早,在南朝时已有寺院经营为衣物等动产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唐朝当铺成为质库,宋代当铺称长生库,由于宋朝社会经济日益发展,长生库亦随之发达。富商大贾、官府、军队、寺院、大地主纷纷开始经营以物品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元时当铺除称解库外,还称解碘铺,典当放债的利息很高,劳动人民多有无钱赎当者,自己的质品被当铺吞没。明朝正式称当铺,从事典当业的多为山西、陕西商人及安徽人。清朝经营当铺已十分普遍,乾隆时北京已有当铺600~700家。目前国家已开放当铺经营,在通过所有审核后当铺属于合法经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