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喜欢它。她说过她热爱这次旅行。她热衷于任何令人感到兴奋的事情,包括环境的变化,那里有新的人和愉快的事物,就连他也有了恢复工作意愿的错觉。现在,如果就这样结束,他清楚结局如此,但绝不能与因为断了脊背就咬自己的蛇一个样。这不是那女人的错。就算不是她,也会是其他人。他如果是靠谎言生活的,那么就该努力地死于谎言。他听见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这个好心、有钱的婊子打得一手好枪。这个和蔼的看护人是他才华的毁灭者。全都是放屁,是他自己摧毁了自己的才华,为什么要赖到这个女人的头上,难道因为她尽心尽力的照顾吗?他懒怠动用自己的才能,背叛了自己,背叛了信念。酗酒无度钝化了他锐利的观感,懒惰倦怠、势利傲慢和不择手段,种种一切,让自己的才华尽失。这都算什么?一本旧书目录?他的天分到底是什么?没错,他曾有过一种天赋,但他没好好使用,反而用来做了交易。他从不过问自己做了什么,总是在意能做什么。因此,他选择用其他东西代替纸笔上的谋生。同样奇怪的是,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时,这个女人总是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难道不是吗?可是,当他不再爱了,当他只用谎言哄骗人的时候,就像他现在对待的这个女人—她是他所有女人中最有钱的一个,腰缠万贯,曾也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不如意的情人,她把他当作一个作家、一个男人、一位伴侣、一个值得炫耀的占有物来爱—可奇怪的是,当他满嘴谎言并不再爱她时,他给予她的却比真正爱她时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