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事,并问乡里,欲于岁首举充纯孝。翂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当然;若翂当此举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固拒而止。
译文
南梁武帝天监二年癸未(公元503年)
冯翊人吉翂的父亲为原乡县县令,被奸人诬陷,抓起来下发给廷尉处治,按罪应该处死。吉翂当时十五岁,他敲响了立在公堂外面的登闻鼓,乞求替父亲死。梁武帝因为吉翂年幼,怀疑是有人教他这样做,派廷尉卿蔡法度对他严加引诱威胁,让他说出实情。法度把严刑拷打的刑讯工具都摆了出来,诘问吉翂:“你请求替父亲死,皇上已经准许了,现在就看你是否真的愿意去死了?况且你年幼无知,如果是被人教的,现在反悔也可以。”吉翂说:“我虽然愚笨年幼,难道不知道死是可怕的吗?只是不忍心看到我父亲遭受极为残酷的刑罚,因此请求代替他。这不是小事,怎么能受别人教唆呢?圣旨准许我替父亲死,与让我成仙没有分别,怎么会后悔?”法度于是和颜悦色引诱他:“皇上知道你父亲没有罪,本应释放,看你是好孩子,如果现在就改变口供,你们父子都能被释放。”吉翂说:“父亲的案子非常重,一定会依法论处;我只能闭目伸头,等待受死,没有话可说。”当时吉翂已经披上镣铐,法度怜悯他,让人为他换上一些小的刑具。吉翂不听,说:“我是死囚犯,只能增加刑具,怎么能减呢?”竟然不摘下刑具。法度把一切情况禀奏梁武帝,梁武帝这才释放了他们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