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涉及三个不同的罪名: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者对社会的危害性逐渐增加,相应地对它们的刑事处罚力度也从低到高依次增加。醉驾被及时发现并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醉酒驾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一般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醉酒驾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驾车若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的肇事人在第一次肇事后就停止了继续驾驶,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交通肇事罪论处;肇事人在第一次肇事之后继续开车并再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